发布时间:2019-06-11
截止日期:2019年6月26日
招聘人数:若干
为满足厦门市翔安区学前教育师资队伍发展与建设的需求,提升教育集团幼儿园教职工队伍整体素质,结合厦门市翔安教育集团2019年幼儿园的发展需求,决定面向全国公开招聘翔安教育集团幼儿园园长、副园长、教师、保健医生、教学助理、保育员等岗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集团简介
厦门市翔安教育集团是经厦门市翔安区委编委登记设立的事业单位,隶属翔安区教育局。集团所需经费由财政全额拨款,经费管理按“以事定费”原则,人员管理实行岗位合同制,人员薪酬参照翔安区直属公办幼儿园的水平,加大绩效工资比例,实现多劳多得,优绩优酬,享受五险一金。
集团办学涵盖幼儿园、中小学,从幼儿园入手,举办优质普惠幼儿园,并逐步向中小学延伸。幼儿园规划布局合理,环境优美,交通便利。目前,集团已经开办海滨、山亭、吕塘、许厝、阳光城、曾林、海翼、中澳城等八所幼儿园,2019年秋季新开办东方新城、九溪、滨海等三所幼儿园。
二、招聘岗位(岗位人员性质:均为非在编合同人员)
招聘岗位 | 招聘人数 | 备注 |
园长 | 4人 | |
副园长 | 2人 | |
25人 | ||
保健医生 | 2人 | |
教学助理 | 18人 | |
保育员 | 20人 |
注:招聘的人员由集团统筹安排至集团下属各幼儿园。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2.品行端正、热爱教育事业、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
3.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身心健康,符合《福建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2018年修订)》。
4.报考幼儿园园长、副园长岗位,还须同时具有以下条件:
(1)具有较先进的幼儿园管理理念和成熟的办园经验,较好的办学效果;有较强的语言文字表达能力;有较强的教育行政管理能力、领导能力、组织协调能力、改革创新能力;有较强的教学指导和教科研能力;
(2)擅长处理家长工作,能承受较大工作压力。
(二)岗位条件
1.园长
(1)年龄45周岁及以下(1973年6月10日(不含)之后出生,下同);具有本市户籍且在省示范幼儿园担任副园长三年及以上,年龄可放宽至47周岁及以下(1971年6月10日(不含)之后出生,下同)。
(2)具有幼教专业(含学前教育、儿童教育)大专及以上学历,其中第一学历为全日制普通教育幼教专业(含学前教育、儿童教育)中专及以上。
(3)持有幼儿教师资格证、幼儿园园长资格证(幼儿园园长资格证发证机关以市级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或其直属教育科研机构为准)。
(4)具有6年及以上幼儿教育工作经验,其中3年及以上9个班副园长的工作经历。
2.副园长
(1)年龄45周岁及以下。
(2)具有幼教专业(含学前教育、儿童教育)大专及以上学历,其中第一学历为全日制普通教育幼教专业(含学前教育、儿童教育)中专及以上。
(3)持有幼儿教师资格证。
(4)具有6年及以上幼儿教育工作经验,其中3年及以上9个班幼儿园年段长或中层管理工作经验。
3.幼儿教师
符合基本条件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的人员可以报考:
(1)全日制普通教育幼教专业(含学前教育、儿童教育)大专及以上学历,年龄35周岁及以下(1983年6月10日(不含)之后出生,下同),持有幼儿教师资格证书。(应聘人员若在报名时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应提供教育部教师资格考试中心颁发的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含综合素质、教育知识与能力两科笔试均合格)和相应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合格证书,或相应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合格证书和教育学、心理学合格证书,下同)。
(2)具备一级教师(改革后)职称,年龄40周岁及以下(1978年6月10日(不含)之后出生,下同),第一学历须是全日制普通教育幼教专业(含学前教育、儿童教育)中专及以上学历,持有幼儿教师资格证书。
(3)具备高级教师(改革后)职称,年龄45周岁及以下,第一学历须是全日制普通教育幼教专业(含学前教育、儿童教育)中专及以上学历,持有幼儿教师资格证书。
4.保健医生
符合基本条件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的人员可以报考:
(1)具有临床医学类、中医学类或中西医结合类、护理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年龄35周岁及以下。
(2)具有医护系列中级职称或保健医生上岗资格证书,全日制临床医学类、中医学类或中西医结合类、护理专业中专及以上学历,年龄40周岁及以下(1978年6月10日(不含)之后出生,下同)。
(3)具有医护系列高级职称,全日制临床医学类、中医学类或中西医结合类、护理专业中专及以上学历,年龄45周岁及以下。
5.教学助理
符合基本条件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的人员可以报考:
(1)大专及以上学历,持有幼儿教师资格证书,年龄35周岁及以下。
(2)全日制普通教育中专学历,幼教专业(含学前教育、儿童教育),持有幼儿教师资格证书,年龄35周岁及以下。
6.保育员
持有保育员证或育婴师资格证,高中及以上学历(含中专、职业高中),年龄35周岁及以下。若在现场资格审核时通过考试未取得证书,需提供考试合格证明,并承诺于入职报到前取得证书。
(三)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正在接受立案审查的;
2.在此前公开招聘过程中被招考部门认定有作弊行为,在禁考期内的(禁考期参照公务员招考的有关规定);
3.曾因犯罪受过或正在接受刑事处罚的人员;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4.具有法律法规规章规定不得聘为事业单位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以上涉及时间计算截止为2019年6月10日。
(五)报考专业请对照《福建省机关事业单位招考专业指导目录(2019年)》(详见附件4)。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2019年6月10日在翔安区政府网站和相关微信平台发布招聘公告。
(二)网上报名
1.本次考试报名采取电子邮件的方式。
报名时间:2019年6月10日8:00-2019年6月26日18:00,逾期不予受理。报名起止时间以电子邮件发送时间为准。
报考人员只能报名参加本场招聘岗位中的一个岗位,通过资格初审后不得更改,并以所报岗位参加考试。
2.报名方式及材料
请登录翔安区政府网“政务公开>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教育”查阅招聘公告,并下载相关表格。相关报名材料如下:
(1)《厦门市翔安教育集团幼儿园岗位应聘报名表》(附件1);
(2)《厦门市翔安教育集团幼儿园岗位应聘基本情况简明表》(附件2);
(3)身份证;
(4)户口本;
(5)学历、学位证书(持自考、函授等非全日制普通教育学历报考人员,须提供教育部学历认证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报告、或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打印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6)任职资格证书(如园长资格证书、教师资格证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保育员证书等材料,若岗位无要求则无需提供);
(7)专业技术职务证书(有职称人员提供);
(8)获奖证书;
(9)原工作单位开具的岗位工作经历证明;
(10)户口所在地有关部门提供的无违法犯罪证明原件和无违反计划生育政策证明。
《厦门市翔安教育集团幼儿园岗位应聘报名表》和《厦门市翔安教育集团幼儿园岗位应聘基本情况汇总表》的信息必须与原件信息一致,否则,资格审查时将取消入围资格。
将《报名表》、《简明表》电子稿和有关证件原件拍照打包压缩后发送至邮箱:xajyjtzp@163.com,邮件主题和压缩文档统一命名为“姓名-应聘幼儿园园长(或副园长、教师等相应岗位)-现居住地”。
(三)网上初审
教育集团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初审,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名单将于2019年7月1日20:00前在厦门市翔安区政府网(http://www.xiangan.gov.cn/)“政务公开>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教育”模块公布。报考人员对资格初审结果有异议的,须在7月2日上午11:30前通过电子邮件进行申诉,申诉截止时间以电子邮件发送时间为准。逾期视为自动放弃申诉。
(四)现场资格审核
通过初审的人选参加现场资格审核,由教育集团负责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未按时参加现场资格审核的,视为自动弃权。
1.审核时间:7月3日8:30-11:30、15:00-17:30
2.审核地点:厦门市翔安区新店中学润毓楼一楼阅览室(厦门市翔安区新店镇新莲路1号)。
3.参加资格审核时应提供以下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复印件依次装订成册:
(1)《厦门市翔安教育集团幼儿园岗位报名表》一式2份(贴上1寸免冠近期照,一份与材料复印件装订,一份单独提交);
(2)身份证(正反面复印在一张纸上);
(3)户口本(将户口本首页及个人页复印在一张纸上);
(4)学历、学位证书(持自考、函授等非全日制普通教育学历报考人员,须提供教育部学历认证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报告、或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打印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并现场手机上网查验);
(5)任职资格证书(如园长资格证书、教师资格证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保育员证书等材料,若岗位无要求则无需提供);
(6)专业技术职务证书(有职称人员提供);
(7)获奖证书等;
(8)原工作单位开具的岗位工作经历证明原件和社保缴交证明原件;
(9)户口所在地有关部门提供的无违法犯罪证明原件和无违反计划生育政策证明原件;
(10)委托书原件。无法亲自到现场参加资格复审的,可委托审核(需持有委托人身份证原件或由委托人本人签名的身份证复印件及委托书),责任由应聘者承担。
4.通过现场审核的人员将进行考试,考试时间、考试地点、体检等招聘后续具体事项,将在翔安区政府网(http://www.xiangan.gov.cn/)“政务公开>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教育”模块发布。敬请考生多加关注,跟踪留意,避免贻误。
(五)考试
笔试时间:7月6日(暂定)
面试时间:7月7日(园长、副园长)、7月13日(教师、保健医生)、7月14日(教学助理、保育员)
各岗位考试方式如下:
1.园长、副园长
(1)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综合成绩按笔试成绩40%和面试成绩60%相加。笔试成绩、面试成绩、综合成绩均采用四舍五入方式取小点后2位。综合成绩相同时,报考者名次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
拟进入面试人员名单以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拟进入面试人数与岗位拟招聘人数3:1的比例确定。各项成绩合格线为60分(出现入围笔试或面试人数与招聘岗位数之比低于3:1时,各项成绩合格线为70分),笔试或面试不合格者不予录用。
(2)笔试内容为教育综合理论、幼儿园管理等。满分1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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